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笙笙干脆的回答:“爸爸有胡子,扎手,可是妈妈喜欢亲。”
趁着宋辞不在家,季昀礼又开启了乱教小孩儿的模式:“嗯,妈妈喜欢爸爸的胡子,你现在小,等你长大了,有女朋友,就知道了。”
“为什么呢?”
“因为喜欢,所以喜欢。”
笙笙又想到了一个新的问题:”爸爸的胡子已经刮的很干净了,为什么还会扎手呢?”
“因为爸爸是男人。”
“笙笙也是男人。”
“笙笙现在还是男孩儿。”
“笙笙长大了就是男人。”
今天,要带孩子去上班。季昀礼提前把需要的装备全部准备好,放到了车尾箱。
笙笙知道要去爸爸的公司,指了指衣柜里的一套小西装,说:“爸爸,我要穿这个,我要和爸爸一起工作。”
为了将就儿子的打扮,季昀礼选了一身颜色最接近的中灰色套装。打扮好的父子,从外套、马甲、到领带、衬衫,怎么看,都是亲子装。再仔细看,这一大一小,简直太帅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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笙笙像妈妈多一些,但也有像爸爸地方,又或者说,宋辞和季昀礼本就有夫妻相,在爱情日复一日的浸润下,两人的面容越来越相似。有人开玩笑说,一家三口,越发的长相趋同。
这话若从季昀礼口中说出,那一定是,每天亲,每天做,基因在相互传染。
一大一小,牵着手,走出电梯,公司上上下下的员工都盯着这位名叫季寒笙的小朋友,他不是第一次来,却总是万众期待,又万众瞩目,有点儿高冷的小少爷,获得了公司全体员工的喜欢。
和爸爸待在一起,他很乖,不会打扰爸爸的工作,偶尔趴在爸爸腿上,仰头看一眼电脑屏幕,发现都是一些看不懂的数字,又会回到休息区,继续玩儿自己的闪卡、画本,作为一名专注力极强,随时为幼儿园入园做好准备的小家伙,他已经掌握了500多以上的识字量。
大概天才的家庭是会遗传的,笙笙的自主学习能力使人震惊。他所掌握的知识,并不是爸爸妈妈教的,甚至连课外兴趣班也没上过,他只是凭借着一颗好奇心,秉承不懂就问的原则,每问一个问题,都能让他牢牢掌握一项知识,见过的字,也都会记住。
季昀礼签了几份合同,结束了一上午的工作,他把笙笙提到自己腿上:“饿不饿,大伯那里有好吃的,我们去蹭饭好不好?”
笙笙点点头:“好呀,爸爸带我去找大伯,哥哥和姐姐在吗?”
“哥哥和姐姐不在,不过,晚上我们可以去奶奶家,就可以看到哥哥姐姐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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