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莺歌走到床前,不明所以,也不敢直视这一番旖旎景象,低头轻唤道,“少爷。”
宋平康打量着人,平常不多留心,莺歌却也是一个正当妙龄,标致端庄的女子,不由笑了,“今儿个倒是你的运气。”
蒙在阴影里的一应摆设,看在眼里好像都光亮了起来。
奚秀兰意识到了什么,只当自己逃过一劫。她月事不准,竟然来的这样凑巧。慌忙拢了衣衫坐起,看了眼莺歌,忍不住说道,“你又如何要强迫她。”
“强迫?”宋平康听了只觉可笑,此时看着奚秀兰,只觉这女子眉眼越是动人,却越是惹人厌烦,“哪里有你说话的份。平白污了爷的眼,滚。”
奚秀兰还未穿好衣衫。
宋平康已经旁若无人的伸手拉了莺歌坐到怀里,低头亲吻,看着人推拒害怕的模样,笑着开口说道,“你是家生的丫鬟吧,如何让一个农户的女儿这般骑到你头上。今日是你的福分,日后都是你的好日子。”
怀里的女子抬头看了他一眼,双眸亮晶晶地笑了。
奚秀兰听了宋平康的话,心里自然不是滋味。可是就好比她只能顺从的躺在床上,人为刀俎我为鱼肉,只待在这座庄园里,一切就是注定的宿命。奚秀兰回头望了一眼,男人正怀抱着女子低头亲吻,那画面并不艳丽,反而生硬刻意。转头回了自己屋。
她体弱,这一回月事,有的是她受得。旁的事儿,此时反而无足轻重了。
奚秀兰这半日迷迷糊糊醒了又睡,睡了又醒,天色已经昏昏沉沉的暗下来了。
那夜下了初秋的第一场雨,奚秀兰蜷缩在床上小腹如刀绞般抽痛着,房里只留了窗前一直蜡烛,发出莹莹的微光,白色的蜡液凝结成块,形状错落,好似层迭的花瓣,美的有几分凄厉。
隔壁的房间里,十几支烛火照的通明。躺在床上的女子,目光懵懂,眉眼是女子浑然的娇羞。
白日里,宋平康试了几次都不得要领,烦躁地一脚踹在莺歌腰间,喝了声“滚”。
歇了半日,却是又起了兴致。自己下床拉了莺歌到跟前。
小心的碰了碰莺歌女人腰间的一片淤青,“好莺歌,白日里是爷心急了。”
莺歌比奚秀兰生的丰韵,肌肤随没有那般嫩滑,握在手心却是绵软销魂。
莺歌心里委屈,也知道这是不容错过的时机,小声唤了,“少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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